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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人:孟宪奎  发布时间:2024-06-28   浏览次数:10


    为真正发挥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同时也为了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发放管理等工作, 保证奖学金的评定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具体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

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硕士点负责人、辅导员、组织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进行该项工作。

二、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和参评学生范围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 校本部 2022 级和2023 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 ),定向就业类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于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的硕士研究生。

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等级

占应参评学生

总数的百分比

学业奖学金(元)

特等

20%

22000

一等

20%

12000

二等

60%

6000

:一般情况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的占比分别为 20%、20%、60%,在总额控制条件下,学院每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有关比例。

四、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学年奖学金

总分构成=课程成绩分30%)+论文开题成绩(20%)+综合能力表现(40%)+导师评价(5%)+德育加分(5%)

第三学年奖学金

总分构成=课程成绩分20%)+论文中期成绩(30%)+综合能力表现(40%)+导师评价(5%)+德育加分(5%)

说明:外语成绩不计入奖学金评定

(一)课程成绩分以研究生管理系统计算后的成绩为准,第二学年课程成绩满分为30分、第三学年课程成绩满分为20分。

筛选成绩的计算方法(见《研究生手册》)。

(二)论文开题成绩,满分20分,具体如下

1.开题成绩优秀:18开题成绩20分

2.开题成绩良好:16分开题成绩<18

3.开题成绩中等:14分开题成绩<16分

4.开题成绩及格:12分开题成绩<14分

5.开题成绩不及格:开题成绩<12分,不允许参评

开题成绩所占分值,按照各硕士点开题后上报给研究生院的成绩为准。

(三)论文中期成绩,满分30分,具体如下

1.中期成绩优秀:27分≦中期成绩≦30分

2.中期成绩良好:24分≦中期成绩<27分

3.中期成绩中等:21分≦中期成绩<24分

4.中期成绩及格:18分≦中期成绩<21分

5.中期成绩不及格:中期成绩<18分,不允许参评

中期成绩所占分值,按照各硕士点中期考核后上报给研究生院的成绩为准。

注:开题小组各评委打分时打整数分(得分计算: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四)综合能力表现,满分40分(下述4项得分可累计,但累计得分不超过40分;第二学年评奖学金已经用过的成果,第三学年评奖学金时不再重复使用。

1.论文类(每篇)分值计算方法:

1)被SCI、SSCI(一区、二区)检索的期刊论文和马克思主义学院A类期刊目录(见附件1)上发表的论文;或者主笔,撰写社会服务类政策建议,获得一项省部级(含副省部级)批示或采纳视为高水平论文一篇;或者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含三等奖)及以上(研究生在获奖成果中的作者排序应该为:一等奖前四,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分值为13分;

2)被SCI、SSCI(三区)检索的期刊论文和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和被SCI、SSCI检索的会议论文,分值为8分;

3)被SCI、SSCI(四区)检索的期刊论文和在CSSCI扩展版期刊(不包括集刊)上发表的论文,分值为6分;

4国内核心期刊论文(以图书馆认定为准),或者获得一项地厅级(含副地厅级)批示或采纳视为核心期刊论文一篇,分值为5分;ISTP检索及其他国际会议论文分值为3分;

5)其他非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分值以该学术期刊“复合影响因子”(以“中国知网”公布的当年最新数据为准),计算方法为“1+该学术期刊的复合影响因子”。无“复合影响因子”的期刊论文不做计算,不作为发表论文的科研成果。

6国内国家级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分值为3分,省级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分值为2,校级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分值为1分(同一会议只按一篇论文计算)。

注:a、研究生独立发表,获取相应级别论文分值的100%;

b、2人合作发表: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含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算);按相应级别论文分值6:4计算获取。

c、3人合作发表: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含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算);按相应级别论文分值5:3:2计算获取。

d、研究生为第四作者及排名更靠后的不计算分数。

e、所发表论文必须为本专业研究论文。

2.专著类(每部)的分值计算方法:

1国家级出版社(以学校规定的为准)出版的专著,分值为13分;

2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分值为8分;

3教材、辅导材料,分值为5分。

注:a、学生独著,获取相应级别专著分值的100%;

b、2人合著:学生为第一作者(含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算);按相应级别论文分值6:4计算获取。

c、3人合著:学生为第一作者(含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算);按相应级别论文分值5:3:2计算获取。

d、学生排名第四及排名更靠后的按参编计算。参与著作编写并在著作中明确标明编写人,字数累计超过一万以上,分值为1分。

e、所出版专著必须与本专业相关。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

1) 各级项目的分值计算方法:

a国家级立项项目,分值最高为13;

b省部级立项项目,分值最高为8。

2)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名,占60%。其他成员,按算术平均数分享40%的权重。

a国家级立项项目排名取前6;

b省部级立项项目排名取前4。

    4.竞赛加分

1)获得各种竞赛的分值计算方法:

等级

国家级奖励

省部级单项奖

分数(一、二、三等)

13、8、4

6、4、2分

2)如涉及团队获奖,负责人排名第一名,占60%。其他成员,按算术比例递减,分享40%的权重。

a国家级获奖排名取前6;

b省部级获奖排名取前4;

c)同一项目同时获得立项和奖项,取两者中最高分计入。

注:a、以上论文和专著的出版发行时间以及各类获奖时间必须是硕士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入学之后——奖学金评审前的时间段)。

b、以上一律以正式出版件为准。

c、以上论文、专著的作者,创业实践项目及竞赛的参加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哈尔滨工业大学。

(五)导师评价加分,满分5分

 导师评价加分,按照导师所给分值并经各硕士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为准。

(六)德育加分,满分5分(按评奖学金当年德育表现计算德育加分)

1.基础评价(满分3分)

1)基础表现评价是对申报人的思想道德、文化素养、身心健康、业务素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评价。采取学工评价和学生互评等方式。最高分值为1分。

2)对参加“政青春”学生宣讲团宣讲,根据宣讲次数和效果给予加分奖励,分值最高为1分;

3)对参加学校、学院各种公共活动的,根据活动效果给予加分,采取个人申报、学工评价和学生互评等方式,分值最高分为1分。

以上各项奖励可合并计分,总分不超过3分。

2.德育奖励及特殊表现(满分2分)

德育奖励是指研究生在本学历期间获得的由学校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以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认定的德育表现方面的荣誉。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的研究生进行加分,取荣誉对应分值最高项目加分,各项目得分不累加。

1)集体荣誉: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计0.5、0.3、0.1分。

2)个人荣誉:

(a)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国家级个人荣誉加 2分;

(b)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干部、省优秀团员等省级个人荣誉1.75分;

(c)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英才、十佳英才提名奖等校级个人荣誉加1.5;

(d)校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等校级个人荣誉加1.25;

(e)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校级个人荣誉加1分。

(f)特殊表现是对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方面的表现,或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引起一定校园、社会反响的学生进行适当加分。

以上德育奖励与特殊表现合并计分,两项总分不超过2分。

五、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原则

各学科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分配比例,按本学科同年级学生筛选成绩的全院排名次序确定各等级的人数。其中各学科特等奖学金分配比例实行上限控制:特等奖学金名额的上限不超过本等级平均额度的120%,即学科学生人数*20%*(1+20%)。其他等级不限额度。

按上述排名方式,当某一学科特等级奖学金分配额度达到上限时,按全院排名本学科后续学生将进入学科下一等级分配额度中计算,以此类推。

六、附则

本细则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决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6月28